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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圣圆水务集团开展“招投标风险防控和操作实务”培训

信息来源:法务部 | 浏览次数:1963 | 普法专栏 | 发布日期:2021-06-26

6月25日上午,圣圆水务集团组织开展“招投标风险防控和操作实务”培训。培训由集团法律顾问谷燕青律师主讲。

培训会上,谷燕青律师结合集团经营业务特点,就招采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实务法律问题:从项目是否需要招投标、如何进行招投标以及招投标具体流程等方面内容开展法律讲座,并对招投标制度、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招投标是集团工程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集团干部职工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提升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的工作能力、法律风险防范及化解技能。大家纷纷表示,将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坚持维护集团财产和交易安全,保障集团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法律知识拓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